IANG 簽證申請全攻略:在港內地畢業生必知的節點、逗留靈活性與轉工自由
針對在港內地畢業生,詳細解析 IANG 簽證的申請時機、無條件逗留期限及轉換工作的靈活安排,確保合法居留與就業。
IANG 簽證申請節點與資格
根據入境事務處的規定,非本地畢業生如欲留港工作,須在畢業日期(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)起計的 六個月內 遞交就業類別的申請。此期限為硬性要求,逾期提交將喪失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申請的資格。申請時必須提交填妥的 ID 990A 表格,並由僱主填寫 ID 990B 表格作為聘用證明。
值得留意的是,即使在畢業後尚未取得畢業證書,仍可遞交申請,但須隨申請附上 臨時畢業證明信 及 完整的學業成績單,以證明已完成學業及符合畢業資格。申請一旦獲批,申請人可獲得為期 12 個月 的逗留期限,期間可自由從事或轉換工作,無須另行向入境處申請批准。
無條件逗留期限及續期安排
首次獲批的 IANG 簽證通常有效期為 12 個月。若在簽證到期前仍未獲聘,可申請延期逗留,入境處會按個別情況考慮,通常會批出 6 個月 的過渡性延期。已獲聘的申請人則可按 2-2-3 年 的模式續期,即以 2 年、2 年、3 年的方式續簽,直至符合 連續通常居港滿 7 年 的條件,便可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。

在逗留期內,不論是首次簽證或續期簽證持有人,均享有 無條件逗留 的權利,即無須在簽證上註明僱主,可自由轉換工作,無需通知入境處。此靈活性顯著優於其他須綁定僱主的工作簽證。
轉換工作的靈活性
持有 IANG 簽證的人士在獲批的逗留期限內,可 自由轉換工作,無需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批准或通知。這與一般就業簽證不同,一般就業簽證持有人若轉工,須經入境處審批新僱主的聘用。因此,IANG 簽證為畢業生提供了極大的職業流動自由。
然而,若在轉換工作期間出現短暫的失業期,只要仍在簽證有效期內,便不影響居留身份。但需注意,若簽證到期而未能及時續期,則可能影響連續居留年期,從而影響日後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的資格。
常見問題
Q: 畢業後六個月內未找到工作,仍可申請 IANG 嗎? 可以。只要在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內遞交申請,即使未獲聘用,仍可申請。申請時需提交畢業證明文件,入境處會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審理。
Q: IANG 簽證到期但尚未獲續期,可否繼續工作? 不可。在簽證屆滿後,除非已遞交續期申請並獲入境處確認正在處理中,否則不得在港工作。建議在簽證到期前四星期內遞交續期申請,以避免出現違規情況。
Q: 轉工後須否向入境處申報? 無需申報。IANG 簽證持有人可在獲批逗留期限內自由轉換僱主,無須通知入境事務處,亦無須重新提交僱主證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