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酬結構怎麼定:固定、浮動與長期激勵在香港的拆法與法定成本

香港薪酬包怎麼拆?本文按積金局強制性供款、積金局可扣稅自願性供款、積金局職業退休計劃、稅務局 PAM61(c) 與勞工處法定假日,講清固定與浮動的差別、強積金有關入息的定義、TVC 的 65 歲提取限制與法定假日薪酬的 12 個月折算對結構設計的影響。

陳卓彥·2026年10月3日

薪酬包先拆成可核算的層次

香港僱主設計職位薪酬時,宜先把總額拆成固定薪金、表現或業績浮動部分、長期激勵、強積金與自願退休安排,以及福利與津貼。每項均要記下支付條件、付款日期、供款期和金錢/非金錢性質,才可把薪酬決策、法定成本與僱員實收金額逐項對賬。

浮動部分:按表現發放與合約固定發放

浮動薪酬有兩種基本性質。與工作表現掛鈎、由僱主酌情發放的花紅或獎金,屬非保證部分;合約訂明固定發放的加薪/約滿酬金,則屬合約酬金。兩者分別在於是否依表現或酌情決定支付,但在強積金「有關入息」口徑上,只要以金錢形式支付或須支付,均須計入,不能因沒有放在固定薪金欄便排除(積金局「強制性供款」)。

法定強制成本:先按「有關入息」計算

積金局現行規定,僱員與僱主雙方各按有關入息的5%供款,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限制。月薪僱員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現時分別為$7,100及$30,000;有關入息高於$30,000時,僱主強制性供款為$1,500。僱主須以本身資金供款,並從僱員的有關入息扣除僱員供款;供款期一般指糧期,供款日一般為每月第10日(積金局「強制性供款」)。

「有關入息」包括工資、薪金、假期津貼、費用、佣金、花紅、獎金、合約酬金、賞錢或津貼;僱主對現金津貼用途無規限或要求,也屬有關入息。相反,《僱傭條例》下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不計入,認股權等非金錢利益亦不計入(積金局「強制性供款」)。固定與浮動的劃分因此會直接改變每月強積金供款基礎。

長期激勵與退休安排要分開處理

可扣稅自願性供款(TVC)是唯一提供稅務優惠的自願性供款,可在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享稅務優惠。由2019-20課稅年度及之後每個課稅年度,TVC與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合計扣稅上限為每年$60,000。TVC須保存至65歲才可提取,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除外;超出扣稅額的供款亦不能提早提取。大部分強積金計劃提供TVC帳戶,無須經僱主安排,因此僱主可把它列作退休選項,但不能承諾短期提取(積金局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」)。

稅務局《個人入息課稅概覽》(PAM61(c))把向認可退休計劃支付的強制性供款,以及合資格年金保費與TVC列為扣減項目。僱主評估薪酬方案時,應分開顯示公司承擔的供款、僱員自願供款及可扣減項目,避免把淨供款誤當成即時現金收入。

僱主另一個受積金局監督的退休載體是職業退休計劃,俗稱「公積金」。它與強積金計劃同為香港僱員的退休保障,但運作不同;只有同時屬合資格並符合相關規定的職業退休計劃,才獲積金局豁免遵守強積金規定,不能把成立ORSO一概理解為所有強積金責任均告免除(積金局「職業退休計劃概覽」)。

福利與津貼:先分金錢與非金錢

福利模型應把無使用限制的現金津貼、假期津貼,與旅遊套餐等非金錢利益分開。前者屬強積金有關入息,後者不屬;認股權亦不屬有關入息。這是強積金分類,不能直接延伸為其他稅務判斷(積金局「強制性供款」)。

法定假日:不要只看假期當月薪金

勞工處「2026年法定假日」列明,2026年共有15天法定假日;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,可享有假日薪酬,金額按該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。浮動薪酬若集中在特定月份,應檢查它是否落入每個相關假日的12個月統計期;同一筆款項若在某個假日前跨出統計期,該假日的折算基礎便可能不同,不能單獨使用假期當月的固定薪金計算(勞工處「2026年法定假日」)。

結構完成後,按支付鏈逐層復核

  • 先做項目清單: 為固定薪金、表現花紅、合約酬金、長期激勵、退休供款及福利標明支付條件、日期、週期和金錢性質。
  • 再算強積金: 按每個供款期,把固定與浮動項目合併回「有關入息」,核對雙方各5%的供款、月薪上下限、供款日、僱主實際供款及僱員代扣。
  • 其後核對退休安排: 確認TVC仍屬僱員自願供款及其鎖定期;ORSO則按實際合資格及合規狀況記錄強積金豁免。
  • 再測試假日薪酬: 對每個法定假日使用其前12個月平均工資,不以現時固定薪金代替歷史基礎。
  • 最後對照實收: 將總薪酬、僱員強積金供款、稅務扣減項目、實際到手金額及僱主總成本分開核對(PAM61(c);積金局「強制性供款」)。

常見問題

酌情花紅尚未列入固定預算,是否便不用計入強積金?

不是。花紅或獎金由僱主酌情發放,或與工作表現掛鈎,均屬強積金「有關入息」。判斷重點是支付性質,不是它有否出現在固定薪酬欄(積金局「強制性供款」)。

福利名稱寫作「津貼」,是否一律屬強積金入息?

要看實際性質。以金錢提供、且僱主對用途無規限或要求的現金津貼屬有關入息;非金錢旅遊套餐則不屬(積金局「強制性供款」)。

僱主可否把TVC承諾成可隨時提取的短期獎金?

不可以。TVC是僱員自願供款,原則上須保存至65歲,超出扣稅額的供款也不能提早提取。僱主在薪酬方案中介紹TVC時,必須同時交代這項限制(積金局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」)。

成立ORSO後,是否代表毋須再遵守強積金規定?

不可一概而論。只有合資格並符合相關規定的職業退休計劃,才獲積金局豁免遵守強積金規定。僱主須按計劃的實際資格判斷(積金局「職業退休計劃概覽」)。

同一筆浮動薪酬會否改變所有法定假日的薪酬?

不應直接這樣假設。每個法定假日均按該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,應逐個假期檢視相關款項是否在統計期內(勞工處「2026年法定假日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