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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282章):工傷適用範圍、喪失工作能力評估、主要補償項目與僱主保險責任

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282章)設立無過失、無需供款的僱員工傷補償制度,涵蓋因工遭遇意外或患上訂明職業病的僱員。

陳卓彥·2026年7月22日

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282章)的適用範圍

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282章)設立一個無過失、無需供款的僱員工傷補償制度。僱主有責任就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受傷,或患上該條例指明的職業病,支付補償。

主要補償項目與僱主保險責任

僱主必須持有有效的保險單,以承擔其在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及普通法下就僱員工傷所負的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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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
Q1: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282章)適用於哪些情況?

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受傷,或患上該條例指明的職業病,均屬適用範圍。

Q2:僱主在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282章)下有何保險責任?

僱主必須持有有效的保險單,以承擔其在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及普通法下就僱員工傷所負的法律責任。